摘要: 美国2002年出台的萨班斯法案被认为是美国自20世纪30年代经济大萧条以来涉及范围最广、处罚措施最严厉、影响力**的上市公司法案。而这个法案中最严厉、最昂贵的404条款在2006年7月15日起已经开始对凡年销售收入在5亿美元以上的在美上市的外国公司生效。这意味着赴美上市的中国企业都将迎来该法案的严峻考验,对于即将赴美上市或已经上市的中国企业又该如何应对萨班斯法案呢? 一、中国企业应充分重视对自身内控体系的建设 萨班斯法案务必会造成赴美上市的中国企业内控成本上升和诉讼风险增大的影响。赴美上市公司务必要进行公司内部控制系统和风险控制流程的重组,企业可以雇佣四大会计师事务所或投资银行对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进行诊断、发现相关薄弱环节、并加以改善;或者购买由专业公司量身定制的内控管理软件或综合财务管理软件系统来提升内控体系 二、必须加强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 萨班斯法案规定:禁止执行公众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客户提供列入禁止清单的非审计服务,未明确列入禁止清单的非审计服务也要经过公司审计委员会的事先批准。 加强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中国企业一定要注意以下两点: 一是充分保持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赋予审计委员会真正的权利,让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在内控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二是招揽熟悉美国证券法律、特别是萨班斯法案的专业人才,积累在美应诉的宝贵经验,为将来的潜在诉讼做好应对准备。 三、对于即将赴美上市的中国企业是一次自我完善财务体系的机遇 对于即将赴美上市的企业,应该严格审视企业的内控体系,必须提前建立内部控制体系,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和监督五个部分。内部控制活动的记录不仅要细化到诸如产品付款时间之类的细节,而且对重大缺陷都必须予以披露。 从会计师角度来看,执行404条款的**区别是会计师从原先要交一份报告变为三个意见:对财务报告的审核意见、对管理层内控评价结果的意见以及单独出具内控有效性的意见。而管理层更需要全面分析企业内控系统的漏洞、缺陷并陈述在内控报告中等,以便为今后的企业发展提供分析依据。 萨班斯法案对全球上市公司加强内控体系建议、加强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防范财务风险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对中国企业建立高效安全的财务体系产生重要作用,对于推动中国企业财务转型是一次重大的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