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材料、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等以外的其他非营业活动而引起的应收、暂付款项,包括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存出保证金、备用金以及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 其他应收款主要包括: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 2.应收出租包装物租金; 3.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房租费等; 4.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5.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