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综合收益,简称OCI,是指企业根据其他会计准则规定未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
其他综合收益包括两类:
一、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主要包括:
①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
②按权益法核算下在被投资方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变动中所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主要包括:
①按权益法核算下在被投资方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变动中所享有的份额;
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形成的利得或损失;
③现金流量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
④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⑤自用房地产或作为存货的房地产转换为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在转换日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部分。
【举例】A公司购入B公司股票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2017年12月1日,购买时成本200万元,2018年12月31日,该股票公允价值280万,计算该投资对2018年损益的影响,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该股票变动额为280-200=80万元,但是计入权益账户“其他综合收益”中,对2018年损益的影响=0。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80
贷:其他综合收益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