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和证明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的凭证。
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
凭证名称、填制日期、凭证编号、填制和接受凭证的单位名称、业务内容、业务数量和金额、填制单位、填制人、经办人或验收人的签字盖章。
原始凭证的种类:
1、按照来源不同分类:
(1)外来原始凭证,如发票、飞机和火车的票据、银行收付款通知单、发货票等。
(2)自制原始凭证,如收料单、领料单、开工单、成本计算单、出库单等。
2、按照填制手续及内容不同分类:
分为一次凭证、累计凭证、汇总原始凭证和记账编制凭证四类。
3、按照格式不同分类:
(1)通用凭证:全国通用的增值税发票、银行转帐结算凭证等。
(2)专用凭证:收料单、领料单、工资费用分配单、折旧计算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