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反映企业以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实际收到的款项净额(发行收入减去支付的佣金等发行费用后的净额)。 (二)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反映企业举借各种短期、长期借款而收到的现金。 (三)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反映企业以现金偿还债务的本金,包括:归还金融企业的借款本金、偿付企业到期的债券本金等。 (四)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反映企业实际支付的现金股利、支付给其他投资单位的利润或用现金支付的借款利息、债券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