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税目是税法中规定的应当征税的具体物品、行业或项目,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它反映了具体的征税范围,体现了征税的广度。
税目设置方法:
①列举法,即按课税客体的具体项目分别设置。其优点是界限清楚,便于掌握;缺点是税目过多,不便查找。
②概括法,即按课税客体的类别设置。其优点是税目较少,查找方便;缺点是税目过粗,不利于体现国家政策。一般情况下,设置税目通常同时运用这两种方法。
2、税项指征税对象的具体内容,是在税法中对征税对象分类规定的具体征税项目,是征税对象在质上的具体化。
税法中关于税项的规定,明确了具体的征税范围。例如,个人所得税设置了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等11个应税项目;现行消费税有选择性地设置了烟、酒、化妆品等14个应税项目;营业税按行业设计,共分交通运输、建筑业、金融保险业等9个应税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