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增值税纳税申报时间与主管国税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是相联系的。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一个季度。 1、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纳税人,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2、以1日、3日、5日、10日或15日为一个纳税期的纳税人,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次月1至15日申报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3、以一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仅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