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0-8011
您的位置: CMA > 吴越 >
股东的分类和构成
发布时间:2023-02-08 00:00   作者:Meteor
重要通知: ①CMA中文考试报名时间发生变更;②高顿免费代报名服务开启→ <<<3.2GCMA备考资料>>>

会计知识专业问答
股东的分类和构成:
1.发起人股东与非发起人股东发起人是指参加公司设立活动并对公司设立承担责任的人。同一般股东相比,发起人股东在义务、责任承担及资格限制上有自己的特点和要求。(1)对公司设立承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①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②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③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2)股份转让受到一定限制。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资格的取得受到一定限制。
①自然人作为发起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②法人作为发起人应当是法律上不受限制者;
③发起人的国籍和住所受到一定限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自然人股东与法人股东自然人和法人均可成为公司股东。
(1)自然人,包括中国公民和具有外国国籍的人,可以通过出资组建公司或继受取得出资、股份而成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自然人作为发起人股东(股份有限公司)或设立人股东(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法人,也可以通过出资设立公司或继受取得其他公司的出资、股份而成为公司股东。在我国,可以成为法人股东的包括企业法人(含外国企业)和社团法人以及各类投资基金组织和代表国家进行投资的机构。

  文章来源:高顿,更多CMA资讯【请关注高顿CMA】若需引用或转载请保留此处信息,未加入此版权信息,盗版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免费视频 CMA报考视频管理会计案例实践课职业发展指导
高顿CMA认证官全程视频指

Martin 高顿CMA认证官 免费

两分钟带你看懂管理会计

ima协会 财务总监兼副总裁 免费

cma对财务人员转型的价值

小安 大众财务顾问 免费

CMA直播课堂—企业如何实

Kroos 央企高级财务经理 免费

企业成本差异分析及案例

Maggie CMA持证人 免费

数学原理在财务管理中的

Andrew 500强财务总监 免费

“十三五”规划对财务人

凤夙 高顿教育CMA知名讲师 免费

管理会计对财务人员转型

李品 卡特彼勒、大众高级财务顾问 免费

初入财经职场快速进阶必

Jack Wang 财务经理 免费

CMA报考指南
课程中心
CMA学习工具
学习资料下载
cma备考资料

新手指南+备考经验
思维导图+学习笔记
独家题库+名师精讲
核心词汇+常用公式
独家考点+易错题 一键打包领取

行业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