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小规模纳税人的起征点:月为10万,季为30万。2019年1月1日开始,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低于10万元,免征增值税。2018年是月低于3万的免征,2019年提高了7万。如果小规模纳税人是按照季度申报的,则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低于30万的,免征增值税。2018年季度销售额于10万的免征,2019年提高了20万。关注高顿CMA管理会计师频道,想要了解更多内容可以看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限定几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