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法定扣除项目是据以确定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项目;企业所得税条例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是企业的收人总额减去成本、费用、损失以及准予扣除顶目的金额;成本是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各项直接耗费和各项间接费用;
具体扣除额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利息支出的扣除;
2.计税工资的扣除;
3.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
4.捐赠的扣除;纳税人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在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允许扣除;超过3%的部分则不得扣除;
5.业务招待费的扣除;
6.职工养老基金和待业保险基金的扣除;
7.残疾人保障基金的扣除;
8.财产、运输保险费的扣除;
9.固定资产租赁费的扣除;
10.坏账准备金、呆账准备金和商品削价准备金的扣除;
11.转让固定资产支出的扣除;
12.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盘亏、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净损失的扣除;纳税人发生的固定资产盘亏、毁损、报废的净损失,由纳税人提供清查、盘存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准予扣除;
13.总机构管理费的扣除;
14.国债利息收入的扣除;
15.其他收入的扣除;
16.亏损弥补的扣除;